全斌等旣入成都【蜀郡】,後數日劉光義等始至,孟昶饋遺光義等及犒師之禮,並如初。已而詔書頒賞諸軍,亦無差降,兩路將士爭功,始相疾矣。
先是,全斌受詔,每制置必與諸將僉議,因是各為異同,雖小事亦不能卽決。全斌及崔彥進、王仁贍等日夜飮宴,不恤軍務,縱部下掠子女,奪財貨,蜀人苦之。曹彬屢請旋師,全斌等不聽。全斌遣右神武大將軍王繼濤與供奉官王守訥㊀部送孟昶歸京師。繼濤求宮人及金帛於昶,守訥以白全斌,乃留繼濤不遣。繼濤,河朔人也。仁贍按籍詰所在軍資,將治李廷珪焚蕩之罪,廷珪恐,問計於康延澤,延澤曰:「王公志在聲色,苟足其欲,則置不問矣。」廷珪素儉約,不畜妓女,乃求諸姻戚得四人,復假金帛直數百萬以遺仁贍,由是獲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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