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祖乾德三年正月


丁酉,赦管內。蠲二年逋租,賜今年夏稅之半。凡無名科役及增益賦調,令諸州條析以聞,當除之。成都郡】民食鹽斤為錢百六十,減六十,諸州鹽減三之一。民乏食者賑之。擄獲生口還其主。偽文武官將校奉孟昶來降者,並委王全斌奏其名。亡命盜,許一月內陳首。有懷才挺操,恥仕偽庭者,所在搜訪。先賢丘壟並禁樵採,前代祠廟咸加營葺。

全斌等發京師至降,才六十六日。凡得州四十六,縣二百四十,戶五十三萬四千二十九。

宋朝大事記以劍閣之險,太祖取之,兵不過五萬,自發京師至昶降,不過六十六日,何其易也。觀其遣將之日,先為蜀主治第以待其至,詔有司治昶第一區凡五百餘間,遂以賜之。又命所破郡縣傾府庫以賞戰士,國家所取惟土疆爾,則太祖混一之志,固有以知之也。初,王師之下西蜀也,諸將所過咸欲屠戮,獨曹彬禁止之,上聞之,喜曰:「吾任得其人矣。」賜詔褒之。王仁贍自蜀返,歷詆諸將,獨曰:「廉畏謹,不負陛下,惟曹彬一人爾!」上嘗問彬以官吏能否,彬惟薦沈義倫可任。初,沈義倫為隨軍轉運使,入成都,獨居僧寺蔬食,東歸,篋中所有,圖書數卷。上聞節,故擢用之。人言創業之初,貪可使也,愚可使也,詐可使也,苟可以辦吾事而已。是不知師之上六「開國承家,小人勿用」之義也。漢高祖雖得韓、彭之力,然終受韓、彭之禍。我太祖平蜀之功,賞曹彬而責全斌,任義倫而責仁贍。或告全斌、仁贍等在蜀豪奪子女,隱沒貨財。上責之,蓋以曹彬用兵,秋毫無犯,義倫東歸,圖書數卷,而全斌、仁贍之功不足以贖其貪酷之罪。愛民之仁,御眾之術,兩得之矣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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