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錄
太祖乾德四年九月
庚申,詔曰:「朝廷比設賓佐,兼置掾屬,同參郡政,務守詔條,豈可使紀綱之僕,干與公務?嘗申約束,著于甲令。近者,
武寧
節度使
高繼
冲
元從軍將
高從志
輒紊經制,瀆我憲度,果以賄敗,俾從竄逐。諸藩侯、州牧等,其謹守前詔,勿自貽悔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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