先是,上與趙普言:「樞密直學士右諫議大夫馮瓚材力,當世罕有,眞奇士也。」嘗欲大用之。普心忌瓚,因蜀平,遂出瓚為梓州【梓潼郡】,潛遣親信為瓚私奴,伺察其過。間一歲,奴遂亡歸,擊登聞鼓,訴瓚及監軍綾錦副使李美、通判殿中侍御史李檝等為姦利事。㊀上急召瓚等赴闕,面詰之,下御史鞫實,而奴辭多誣。普復遣人至潼關閱瓚等囊裝,得金帶及他珍玩之物,皆封題以賂劉嶅,嶅時在皇弟開封尹光義幕府。㊁瓚等乃皆伏辜。獄具,普白上,言瓚等法當死。上欲貸之,普執不可,上不獲已,庚戌,詔並削名籍,瓚流沙門島,美海門島,嶅免所居官。李檝者,嘗與王德裔㊂佐王饒幕府,上以孝明皇后故,識之。德裔輕率而檝謹厚,上薄德裔而厚檝。至是,檝特免配流。未幾,復御史。
㊀美、檝,未見。
㊁嶅,未見。
㊂德裔,未見。
㊃劉嶅,附見賈炎傳,云嘗事太宗藩府,至戶部郞中,天禧中錄其孫從簡為三班奉職。不知當此時為開封府何官也。眞宗實錄天禧四年四月,載嶅母張表言嶅嘗為太宗府佐,淪沒至今三十年,子孫絕無祿食者。上憫之,故命從簡以官。然亦不記嶅官為何等也。建隆三年九月丁丑,以開封府判官,刑部員外郞劉嶅為工部郞中充職,然則嶅在藩府實為判官也。新錄又稱劉嶅等已從別敕處分,恐瓚金帶等,不獨賂嶅一人也。大抵新、舊錄載此事亦若有所避忌,故不甚詳,當細考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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