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錄
太祖乾德四年七月
甲戌,以前
永州
【
零陵
郡】
刺史
晉陽
安守忠
為
漢州
【
德陽
郡】
刺史。
守忠
初護屯田兵於
河陰
,王師克
興元
【
漢中
郡】
,上召
守忠
謂曰:「遠俗苛虐,
南鄭
走集之地,卿為朕撫和之。」
卽
遣
守忠
權知
興元
【
漢中
郡】
。於是移守
漢州
【
德陽
郡】
,時王師未還,供億倍費,公帑不足,
守忠
助以私錢。上每遣使,必戒之曰:「
安守忠
在
蜀
,能自律己,汝見,當效其為人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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