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祖乾德二年三月


吏部尚書張昭與翰林學士承旨陶穀同掌選,誣奏左諫議大夫崔頌以所親屬給事中李昉求東畿令,引為證。上召面質其事,知其不直,於上前免冠,抗聲言罔上。上不悅。三月丁丑朔,坐責為彰武行軍司馬,保大行軍司馬。遂三上章請老,乙酉,以本官致仕。為吏部尚書領選事,凡京官七品以下猶屬銓,及致仕,始用它官權判,頗更舊制,京官以上無選,並中書門下特除,使府不許召署,幕職悉由銓授矣。

此據會要,然建隆初薛居正已權判流內銓矣。當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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