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祖開寶元年十一月


主納后周氏昭惠后之妹也。美姿容,以姻戚往來,先得幸於主。昭惠疾甚,忽見后入,顧問:「妹幾時至宮?」后幼,未有所知,乃以實對,曰:「數日矣。」昭惠怒,遂轉鄕而臥,不復顧。旣殂,后常出入禁中,至是,納以為后。其夕宴臣,韓熙載等皆賦詩以風,主亦不之譴也。

初議婚禮,詔中書舍人徐鉉、知制誥潘佑與禮官參定。婚禮古不用樂,以為古今不相沿襲,固請用樂。又按禮,房中樂無鐘曰:「『窈窕淑女,鐘樂之。』此非房中樂而何?」后初見帝,北齊禮有「后先拜後起,帝後拜先起」之文,蓋冠禮所謂母答子奇拜者也。以為夫婦人倫之本,所以承祖宗,主祭祀,請答奇拜。以為王者婚禮,不與庶人同,請不答拜。又車服之制,多所駁異,議久不決。主命文安郡公徐游詳其是非,時方有寵,希旨,奏用議。尋病殂,戲謂人曰:「亦能為祟乎?」廣陵人也。

主旣納周后,頗留情樂府,監察御史張憲上疏,其略曰:「大展敎坊,廣開第宅,下條制則敎人廉隅,處宮苑則多方奇巧。道路皆言以戶部侍郞孟拱辰宅與敎坊使袁承進,昔高祖欲拜舞胡安叱奴為散騎侍郞,擧朝皆笑。今雖不拜承進為侍郞,而賜以侍郞居宅,事亦相類矣。」主批諭再三,賜帛三十段,旌其敢言,然終不能改也。

散騎常侍處常子。
憲,未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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