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錄
太祖乾德三年三月
是月,
孟昶
與其官屬皆挈族歸朝,由
峽江
而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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據實錄此月戊寅,孟昶上表謝,詔書不名及呼國母。戊寅,初七日也。昶傳稱昶得太祖還詔乃赴闕,故隱度附見其事于此月。然續耆舊傳云:二月十九日離府,自眉州乘船下峽,沿路多值寇盜。蓋二月十九日初發成都,其發眉州,則續傳無其日,或少留滯,不可知也。得還詔乃赴闕,疑本傳必不妄,則附其事于此月,差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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