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錄
太祖建隆元年八月
涇州
馬步軍
敎
練使
李玉
者,本
燕
人,性凶狡,與
彰義
節度使
白重贊
有隙。一日,與部下
閻承恕
謀害
重贊
,先遣人潛市馬纓一,
卽
偽造制書,云
重贊
謀逆,令夷其族。乃持偽制
幷
馬纓以告都校
陳延正
曰:「使者致此去矣。」
延正
得之,亟白
重贊
,
重贊
具以聞。上大驚,視其制書,率皆詐謬,遽命六宅使
陳思誨
馳驛赴
涇州
擒
玉
與
承恕
,鞫問具伏,咸棄市。擢
延正
為刺史。仍詔諸道,凡被制書有關機宜者,印文筆跡,並須詳審考驗。
重贊
,
憲州
人也。
㊀
㊀
重贊,初見顯德元年。重贊本傳載李玉事,後云重贊俄徙兗州。據百官表,重贊此月改領泰寧節度,因附見月末。然新舊錄、本紀皆不書重贊徙兗州。而八月壬午,太宗實領泰寧節度,與百官表异,不知百官表何據也,當考。陳延正,未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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