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錄
太祖建隆三年十二月
上謂近臣曰:「安邊御眾,須是得人。若分邊寄者能稟朕意,則必優卹其家屬,厚其爵祿,多與公錢及屬州課利,使之回圖,特免稅算,聽其召募驍勇,以為爪牙。苟財用豐盈,必能集事,朕雖減後宮之數,極於儉約,以備邊費,亦無所惜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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據經武聖略,建隆三年,太祖有是言,因姚內贇捍西邊,附見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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