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祖建隆三年六月


世宗之二年,始營國子監,置學舍。上受禪,詔有司增葺祠宇,塑繪先聖、先賢、先儒之像。上自贊,命宰臣、兩制以下分撰餘贊,車駕一再臨幸焉。於是,左諫議大夫河南崔頌判監事,始聚生徒講書,上聞而嘉之。乙未,遣中使賜以酒果。尋又詔用一品禮,立十六戟於文宣王廟門。

按山堂考索載六月辛卯復幸國子監,今此書未明載。又考宋史及宋史記、續通鑑諸書皆不載,謹識以備考。
據實錄本紀及會要,太祖以建隆二年十一月始幸國子監,三年正月又幸。而祖宗故事乃云元年正月初幸,二月再幸,因詔增葺祠宇,塑繪聖賢。其年月與諸書特異,今不取。若增葺祠宇,塑繪聖賢,則會要固以為國初事,不緣幸監然後有此擧也。故事蓋誤耳。頌,協子。初見廣順元年三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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