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祖建隆二年五月


初,世宗命國子司業兼太常博士洛陽聶崇義詳定郊廟器玉,崇義因取三禮舊圖,考正同異,別為新圖二十卷,丙寅來上,詔加褒賞,仍命太子詹事汝陰尹拙集儒臣參議。多所駁難,崇義復引經解釋,乃悉以下工部尚書竇儀,裁處至當,然後頒行。

崇義,初見顯德四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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