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錄
太祖建隆二年五月
初,
周
世宗
命國子司業兼太常博士
洛陽
聶崇義
㊀
詳定郊廟器玉,
崇義
因取三禮舊圖,考正同異,別為新圖二十卷,丙寅來上,詔加褒賞,仍命太子詹事
汝陰
尹拙
集儒臣參議。
拙
多所駁難,
崇義
復引經解釋,乃悉以下工部尚書
竇儀
,裁處至當,然後頒行。
㊀
崇義,初見顯德四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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