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祖建隆二年七月


罷諸道屯田務歸本州縣。先是,主用尚書員外李德明議,興復曠土,為屯田以廣兵食,水部員外賈彬嗣成之。所使典掌者皆非其人,侵擾州縣,豪奪民利,大為時患。及用兵淮南,罷其尤劇者,尚處處有之。至是,悉罷使職,委所屬縣令佐與常賦俱徵,隨所租入,十分賜一以為祿廩,民稍休息焉。

李德明,以尚書員外初見乾祐二年七月,無爵里,仕至工部侍文理院學士,誅死在顯德三年二月。闢曠土為屯田在廣順二年。罷屯田害民尤甚者,在顯德三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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