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錄
太祖建隆三年二月
甲午,詔:「自今每五日內殿起居,百官以次轉對,並須指陳時政得失,朝廷急務,或刑獄冤濫,百姓疾苦,咸采訪以聞,仍須直書其事,不在廣有牽引。事關急切者,許非時詣閤上章,不得須候次對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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